瑞丰银行:独立董事鲁瑛均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本人作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鲁瑛均,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担任瑞丰银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在瑞丰银行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或享有权益,与瑞丰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瑞丰银行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瑞丰银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报告、研读资料、质询讨论、实地调研、与高级管理层交流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瑞丰银行经营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瑞丰银行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应参加9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9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材料,全面了解各项议题背景,与高级管理层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客观独立地发表建议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鲁瑛均 9 9 7 0 0 否 0
2024年,本人在瑞丰银行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0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2024年3月,本人实地调研瑞丰银行共富示范地,深入了解瑞丰银行战略定位及业务布局。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7次委员会会议。2024年,委员会讨论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34项议案。重点审议如下事项: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人认真审核瑞丰银行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表,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提出了优化建议,本人认为瑞丰银行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对瑞丰银行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本人认为瑞丰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瑞丰银行已建立较为完善、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3.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和考量,认为其能满足瑞丰银行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瑞丰银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12月30日,瑞丰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陈钢梁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陈钢梁先生的简历等相关材料,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条件,对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议案表示认可与同意。
5.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瑞丰银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应参加2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2次,会议讨论了《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部分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等2项议案。本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提出了相关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了瑞丰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关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对瑞丰银行的评价,关注媒体对瑞丰银行的报道,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瑞丰银行。
(五)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024年9月,本人参加了瑞丰银行组织的《董监
高减持规定》培训,对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管理相关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先后参加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履职能力。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瑞丰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瑞丰银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瑞丰银行《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不适用。
(四)其他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内部审计部门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听取或审阅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就瑞丰银行财务及业务情况开展充分讨论与交流;参加年报审计方案汇报会,听取外部
审计单位工作方案汇报,认真研阅审计结果、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建议,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不适用。
五、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瑞丰银行独立董事,关注董事会重点工作和经营情况,与高级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持续推动瑞丰银行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了瑞丰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主动遵守瑞丰银行的有关纪律与规范,谨言慎行,没有利用独立董事的身份去做任何有损于瑞丰银行利益的事情,没有发生违反瑞丰银行纪律和规定的行为,持续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公正性。
独立董事签字:
年月日
2025 | 3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