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罗妙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在提出本项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制定《负债质量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制定《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详情请查阅本行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中披露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