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5: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4-03  退市锐电(601558)公司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14:00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路演厅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8.公司《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9.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 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八、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属于新能源事业、以风能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风电类重型装备行业。风能是全球性战略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风力发电机组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已成为风能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中国制造2025》政策下智能制造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市场主流大型兆瓦级系列风电机组的设计开发、创新产品的试制与规模化制造、风电场运维服务、自有风电场商业化运营与风电场增容扩建、风电项目联合开发、自有光伏电站运营与建设、新能源产业拓展服务等。

2、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集中与多元共存的经营模式。

集中经营: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规模化制造与商业化应用,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市场主流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产品;同时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以风电场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综合运维服务。

多元经营:通过收购商业化运营的风电场并增容扩建、与国内主要发电央企和地方国企联合开发风电项目、自建与运营光伏电站、储能系统装备、提供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综合能源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行业情况说明

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日益重视,加快发展风电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其中我国对绿色清洁能源发展的鼓励与支持尤为明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庄严承诺,中国力争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时,碳达峰、碳中和已经被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列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按照2020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风能北京宣言》的目标,“十四五”期间国内年均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将不低于5000万千瓦,2025年后年均新增容量不低于6000万千瓦。公司所从事的风电行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的技术路线始终保持“高起点、高质量”的开发理念,历经17年的发展,已积累丰厚的行业技术底蕴。通过“三级跨越式”的技术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1.5MW风电机组技术,开创了国内兆瓦级风电机组规模化应用的先河;第一家开发完成国际主流的3MW风电机组技术,引领中国风电产业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6MW及以上风电机组技术,奠定了中国风电装备产业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基础。公司已完成带领并提升全行业的风电技术水平的历史使命。

公司的技术发展始终以“客户需求第一”为开发宗旨,在SL3.X、SL4.X、SL6.X、SL8.X技术开发平台上,陆续开发完成满足低风速、大容量、性价比优良的系列化风电机组技术。并以此为基础,技术开发设计理念逐渐向风电场运营成套应用技术方向转变。同时以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为科研载体,开发超大型深远海风电应用技术。

2、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已形成以北京总部为管理中心,三大产业基地为发展支撑点的产业格局。三大产业基地开展风光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试制与规模化制造、运维服务快速响应等核心任务,辐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和华东区域(国内海上、国际出口)等国内外风电市场。同时,三大产业基地均处于风光资源密集的中心区域,与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风电的地域高度吻合,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合同履约能力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3、产品线管理优势

依托三大产业基地的制造优势,公司采取均衡生产、灵活调配、短距离运输等措施,大幅度提升合同交货能力和降低制造成本;采用技术开发与关键部件供应相结合的方式,大幅度拓展供应商渠道,同质化应用“卡脖子”关键零部件,降低供应链成本;坚持实施三级质量体系,严控整机产品和部件的质量;大幅度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与合同履约能力。

4、运维服务优势

公司依托丰厚的技术底蕴、客户的高度认可、数万台机组累计17年的专业服务经验等优势,通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性能提升改造、备品备件快速保障、风电场智慧运营等风电场专业服务,为客户多角度、全方位提供风电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现已经成为国内风电运维服务市场最具竞争力的综合服务商之一。公司拥有强大的服务团队,全面的技术开发能力,丰富的海上及陆地风电场的服务经验,服务理念、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三、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外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持续保持发展新动能。一方面,美国、欧盟等相继推出新能源扶持、保护方案,与中国在全球新能源领域展开激烈竞争;国内风电行业竞争更为激烈,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利润空间受挤压,降本增效压力较大。另一方面,“双碳”战略目标下,国内新能源产业仍然具有广阔持续的发展空间。根据行业协会预测,到2030年前,国内风电每年平均新增装机都在5000万千瓦以上规模;同时,“沙戈荒”项目、“以大代小”项目、源网荷储项目、乡村分散式项目、油气田用能替代项目等新项目、新领域不断涌现,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技术为核心,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益为中心,以提升综合运营质量为宗旨,紧抓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两条主线,持续做强做大主营业务,打造新能源领域领军企业。经过全年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主要经营计划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经营业绩持续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337,599,835.31元,同比增长22.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84,361.8元,同比增长102.39%。公司净利润已经实现连续三年盈利。

2、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全年完成SL6.x平台5款机型、SL7.x平台2款机型开发;完成SL8000/230机型的开发和样机试制;完成机型认证18项、涉网测试13项;开展110m+级别超长叶片技术、新型传动链及电气传动技术、智能降载及控制技术、风机数字化

建模技术、新型储能及综合能源等新技术研究工作;实现新型混塔、边缘计算、国产化控制系统以及智能场群控制系统在项目的批量应用;完成了1.725MW储能变流产品开发。

3、主机订单获取能力大幅提升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通过大营销系统改革有效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开发和维护工作,深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订单获取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以大代小”项目取得重大突破,签订合同9.6万千瓦,且凭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自同步电压源控制技术,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第三批首台(套)重大技术项目清单。

4、自营风电场效益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80%的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装机容量27.45万千瓦,全年整体发电量和收入达到预期目标。

5、客户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服务团队深入贯彻“8S”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持续提升风电场技术服务水平,全年在运维机组平均可利用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服务品牌获得客户及行业认可。其中,由公司提供风电机组设备和运维服务的甘肃马鬃山20万千瓦项目,已打造成为“百日无故障风场”示范项目,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履约信誉、市场口碑和品牌竞争力。

6、融资环境实现根本性扭转

经过对金融市场与融资环境的多角度分析,多措并举打开融资渠道,有效补充企业经营现金流,全年实现融资6.5亿元,彻底扭转融资限制局面。

四、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发展的基本形势

华锐风电是中国第一家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适应全球不同风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大型陆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

1.5MW、2MW、3MW、4MW、6MW、8MW、10MW及以上系列陆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是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公司发展依然面临严峻的内外部形势,预期国家宏观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充满诸多不确定性,国内风电产业也将在持续激烈的内外部市场竞争中始终延续着市场增量的相对稳定和“内卷”进一步加剧的可能性。

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国际市场新能源领域保护主义加剧。2023年12月,欧盟国家共同签署了《欧洲风电产业联合宣言》,意图保护欧洲本土的风电产业免受所谓的“中国厂商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影响。在此前,2022年美国《通胀消减法案》已经提出扶持、补贴其国内新能源产业,与中国在全球新能源领域展开激烈竞争。欧美两大经济体同时与中国新能源产业竞争,国际市场形势严峻。二是国内风电行业持续“内卷”,产业集中度持续上升。2023年,国内风电机组(含塔筒)的市场价基本维持在2000元/千瓦,利润空间严重挤压,降本增效压力剧增。激烈竞争同时加剧,国内前10家主机厂商的市场容量从2014年的80%上升至2023年的90%以上。

前景始终广阔。一是新能源依然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朝阳行业。“双碳”战略目标下,国内新能源产业依然具有广阔持续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CWEEA)预测,2023年-2030年,国内风电每年平均新增装机都将在5000万千瓦以上规模。国家也持续出台多项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例如:2023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推动油气开发消纳新能源发电;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等等。二是风电产业持续涌现新发展动能。例如:国家能源局出台老旧风电场相关政策,“以大代小”项目正式提上日程;大批启动的“沙戈荒”大基地项目以及源网荷储项目、乡村分散式项目、油气田用能替代项目等等。市场在细分中不断扩容,给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路线愈发清晰。一是近三年来企业逐渐筑牢发展基础。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盈利,连续两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盈利,彻底恢复造血机能,市场形象大幅扭转,公司全员团结一心,共同为推动企业稳定发展贡献力量。二是明确的发展规划引领企业稳定增长。公司正在以新一轮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引领,确定了以主营业务为核心、多元化发展、以技术为引领的系列化战略和措施,全员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共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总体战略定位,以新一轮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引导,以持

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紧抓技术创新研发和市场领域拓展两条主线,细分市场做强做优做到极致,强化精益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经营计划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坚持“两高一低”的技术导向,积极开展大兆瓦机型的设计优化、认证测试和批量示范应用;启动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预研工作。开展风机可靠性设计及运行评估技术、滑动偏航系统设计、仿真一致性研究、新型控制算法研究及验证、构网型风电机组等新技术研究和批量化应用。加快工商业储能产品、储能变流器PCS等产品开发,开展综合能源、虚拟电厂技术等新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产学研用”外联合作在新技术研究和新产业拓展中的支撑作用。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发挥产业基地布局作用,拓展资源市场。积极探索“产业基地”模式下的大市场、大生产、大服务理念,重点布局西北、东北、内蒙古地区等风资源及风场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拓展风电资源和订单;积极布局、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国际项目团队建设,寻找国内强力战略合作伙伴,“借船出海”开拓国际市场。

3、提高订单交付效率和质量管控水平

确保全年执行项目按时保质保量交付。提高生产计划性和资源摆布效率,合理配备人员、工器具、设备、物料等,提高生产效率。加强零部件和整机质量控制。通过监造、监察问题整改等措施,确保零部件入库合格率100%,项目装配监管率10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事故。

4、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在认真客观分析国内外风电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企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指引,进一步优化调整组织机构,逐步推行项目经理制改革,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围绕业务链全流程实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5、加快推进服务转型提升

持续提升保内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效益,树立品牌形象;持续探索创新后服务业务管理模式,坚持以效益为导向,加快后服务业务转型,重点加强技改业务、备品备件业务拓展;持续优化后运维规模,严控固定费用,全面提升后服务业务的经济效益。

6、全面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全方位实施成本管控,提升盈利能力。在设计、技术降成本的基础上,通过深挖产业趋势、把握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时机、对标行业领先企业制定成本目标、“集采、直采、供应”等有效手段,与优质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确保优质优价的目标实现。严格控制、降低机组交付过程中的各项费用,通过加强设计考虑、加强组织供货能力、加强质量检测等举措,降低质保期运维费用。在全面预算基础上,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无申请不支出”原则,从源头把控总体支出,确保预算费用精细化管理。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存在一定挑战。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争取规模化效益;提升技术水平,降本增效,抵御市场竞争风险。

2、法律纠纷风险

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已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明确的除外)。公司目前仅剩少量历史遗留的诉讼、仲裁案件,正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同时不放弃法律纠纷的和解、化解工作。

3、国际环境风险

国际间地区冲突加剧,国家间技术、贸易竞争摩擦不断,外部形势复杂,影响国际市场拓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六、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原927000
王世及927000
陈雷927001
王波927000
田世忠927000
张吉昌927000
丁建娜927001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否能够保证独立性、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一股东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建立、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薪酬和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发放。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二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报告期内,孙磊先生、洪楠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张翼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孙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调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前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也未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四、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本议案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三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经营计划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坚持“两高一低”的技术导向,积极开展大兆瓦机型的设计优化、认证测试和批量示范应用;启动超大型海上风电机组预研工作。开展风机可靠性设计及运行评估技术、滑动偏航系统设计、仿真一致性研究、新型控制算法研究及验证、构网型风电机组等新技术研究和批量化应用。加快工商业储能产品、储能变流器PCS等产品开发,开展综合能源、虚拟电厂技术等新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产学研用”外联合作在新技术研究和新产业拓展中的支撑作用。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发挥产业基地布局作用,拓展资源市场。积极探索“产业基地”模式下的大市场、大生产、大服务理念,重点布局西北、东北、内蒙古地区等风资源及风场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拓展风电资源和订单;积极布局、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国际项目团队建设,寻找国内强力战略合作伙伴,“借船出海”开拓国际市场。

3、提高订单交付效率和质量管控水平

确保全年执行项目按时保质保量交付。提高生产计划性和资源摆布效率,合理配备人员、工器具、设备、物料等,提高生产效率。加强零部件和整机质量控制。通过监造、监察问题整改等措施,确保零部件入库合格率100%,项目装配监管率10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事故。

4、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在认真客观分析国内外风电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企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指引,进一步优化调整组织机构,逐步推行项目经理制改革,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围绕业务链全流程实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5、加快推进服务转型提升

持续提升保内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效益,树立品牌形象;持续探索创新后服务业务管理模式,坚持以效益为导向,加快后服务业务转型,重点加强技改业务、备品备件业务拓展;持续优化后运维规模,严控固定费用,全面提升后服务业务的经济效益。

6、全面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全方位实施成本管控,提升盈利能力。在设计、技术降成本的基础上,通过深挖产业趋势、把握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时机、对标行业领先企业制定成本目标、“集采、直采、供应”等有效手段,与优质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确保优质优价的目标实现。严格控制、降低机组交付过程中的各项费用,通过加强设计考虑、加强组织供货能力、加强质量检测等举措,降低质保期运维费用。在全面预算基础上,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无申请不支出”原则,从源头把控总体支出,确保预算费用精细化管理。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

议案四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57,938,816.80元,较上年末增加988,501,100.54元。公司负债合计金额为4,597,719,209.94元,较上年末增加937,449,214.79元。公司净资产1,660,219,606.86元,较上年末增加51,051,885.75元。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7,599,835.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1,359,935.23元,增加22.63%;营业成本为1,706,974,923.6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1,760,450.55元,增加18.11%。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51,298,849.50元,利润总额52,379,626.81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684,361.8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100,168.19元。

(二)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1,828,932.04元,去年同期为869,718,591.80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0,118,485.19元,去年同期为-257,717,172.27元。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90,194,202.79元,去年同期为-338,351,533.60元。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五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0,674,972.16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01,263,778.1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810,235,840.92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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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议案六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2024-005、2024-006。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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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议案七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预测,全年公司同关联方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风电机组零部件(齿轮箱、轮毂、主机架,偏航变桨驱动、轴承等)及齿轮箱维修、变频器维修等31000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提供服务备件及服务2000
合计33000

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在年度交易规模的总框架下,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实行季度(阶段性)审核,每季度预计当季(下一阶段)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由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关于预计2024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议案八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预测,一季度、二季度公司同关联方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风电机组零部件(齿轮箱、轮毂、主机架,偏航变桨驱动、轴承等)及齿轮箱维修、变频器维修等27525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提供服务备件及服务1000
合计28525

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关于预计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4-008。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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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议案九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认为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职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建议公司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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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议案十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商业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期限1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集团母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商业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不超过11亿元的综合授信(含存量授信6.6亿元)。

2.集团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本次担保对象均为下属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存量担保

9.98亿元)。

注: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预计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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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锐风电《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田世忠先生、张吉昌先生、丁建娜女士,均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第五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田世忠927000
张吉昌927000
丁建娜92700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的每个提案我们均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并经过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召开会议前,我们事先获取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以专业的能力和经验提出看法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们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合适的工作条件,在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不存在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在签署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了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在董事会发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通知前,我们提前同管理层进行沟通,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书面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我们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41,659,088.89元,为视同出表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56,037,053.30元。相关议案已按照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予以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田世忠先生、张吉昌先生、丁建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2,077,871.29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31,938,750.3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其他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23次。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届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7次。未出现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与公司经营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对定期报告编制、财务审计、关联交易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为公司管理和内控工作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明确意见。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以

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世忠 张吉昌 丁建娜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