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证券代码:400082 证券简称:华锐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层19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69,745,4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8,578,8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1人,董事王原先生、孙大庆先生、姜松江先生、田世忠先生、石全先生、张吉昌先生因公务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王世及先生因公务原因缺席;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质押担保合同的议案(海
城项目)》
1.议案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租赁期限为120个月。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北银金租对海城锐海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公司下属全资公司锐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城锐海100%股权)拟与北银金租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海城锐海拟与北银金租签订《电费收费权质押类合同》,将海城锐海100%股权、对应的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北银金租;华锐风电拟与北银金租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7,462,1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反对股数11,740,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弃权股数54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质押担保合同的议案(肃
北项目)》
1.议案内容:
北银金租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锐风电拟与烟台天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由烟台天成向华锐风电所承担担保责任的30%部分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7,462,1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反对股数11,740,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弃权股数54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卜永新、杨彩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