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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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 号文化大厦19 层1905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82,878,9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69,843,2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 人,列席1 人,董事孙大庆先生、姜松江先生、田世忠先 生、石全先生、张吉昌先生因公务原因缺席;
席;
2.公司在任监事3 人,列席1 人,监事王世及先生、洪楠女士因公务原因缺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牛经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2,017,5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反对股数52,481,3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弃权股数8,3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第 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总裁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本 次《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 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1,751,3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反对股数52,527,479 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 弃权股数8,600,100 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卜永新、陆新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