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国英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
公司董事沈国英女士、郭粟女士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易师伟先生为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沈国英、郭粟、易师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星医疗关于
第四期、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公司董事沈国英女士、郭粟女士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易师伟先生为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沈国英、郭粟、易师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