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3-06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医疗项目投资及医院管理;仪器仪表、电能表、变压器、开关柜、配电自动化设备、充电设备、电能计量箱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维修、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气工程的施工、维修及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院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
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医疗项目投资及医院管理;仪器仪表、电能表、变压器、开关柜、配电自动化设备、充电设备、电能计量箱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维修、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气工程的施工、维修及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项目。)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院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软件 |
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