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5-15  三星医疗(6015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智能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00,500万元,其中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380,0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18,26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广发银行向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900,5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奥克斯智能科

技提供38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大会召开之日止。奥克斯智能科技负债率未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7724.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林路17、22号法定代表人:戴冬冬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8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074,971,746.881,383,296,189.61
净利润410,424,183.19190,679,759.34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总资产5,032,552,713.825,133,968,605.16
净资产1,593,795,914.671,785,015,831.65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证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保证方式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障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各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奥克斯智能科技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3,133.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72%。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