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09.04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预计建设周期(月) |
1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 | 132,042.50 | 132,042.50 | 24 |
2 | 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 | 53,000.00 | 53,000.00 | 18 |
3 | 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 | 50,010.57 | 50,010.57 | 24 |
4 | 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 | 32,840.00 | 32,840.00 | 28 |
5 |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 11,150.00 | 11,150.00 | 36 |
6 |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56.00 | 4,956.00 | 18 |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代码:601568 |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 公告编号:2023-027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预计建设周期(月) |
7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00 | 60,000.00 | - |
合计 | 343,999.07 | 343,999.07 | -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神府经济开发区支行 | 61050169431109008888 | 银行存款 | 5,461.85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神木支行 | 17430078801300000413 | 银行存款 | 6,772.27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神木支行 | 55950188000015546 | 银行存款 | 8,410.30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榆林神木支行 | 110906428010808 | 银行存款 | 5,106.05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锦界支行 | 2610091429024910328 | 银行存款 | 3,265.45 |
6 | 中国建设银行神府经济开发区支行 | 61050169431109009999 | 银行存款 | 4,434.06 |
合计 | 33,449.98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909.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1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 | 132,042.50 | 132,042.50 | 15,752.88 |
2 | 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 | 53,000.00 | 53,000.00 | 1.12 |
3 | 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 | 50,010.57 | 50,010.57 | 14.44 |
4 | 3万吨/年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 | 32,840.00 | 32,840.00 | - |
5 |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 11,150.00 | 11,150.00 | 3,427.91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6 |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56.00 | 4,956.00 | 712.54 |
7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49 |
合计 | 343,999.07 | 343,999.07 | 79,909.38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在原计划完成期限内完成。经公司审慎考虑,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定建设周期 | 延期后预计建设完成日期 |
1 |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 | 24个月 | 2025年6月 |
2 |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 36个月 | 2025年6月 |
3 |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个月 | 2025年6月 |
(二)延期的具体原因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
(1)延期的具体原因
1)受国家“双碳”“双控”政策影响,2021年6月份起从中央到地方对化工产业的约束越来越紧,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严控碳排放量。在此背景下,涉及的项目节能评估手续延缓。
2)受全球经济影响,项目产品市场变化较大,对项目建设经济性产生了较大影响。为此,公司对市场和产品进行了更深入的调研,前期方案论证时间较长,导致项目进展相对缓慢。
(2)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成立募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募投项目专项调度及定期报告机制,开通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绿色通道”,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施策,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2、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1)延期的具体原因
受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影响,项目部分关键设备订货周期延长,项目实施不能如期开展;由于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团队出行与入厂受限,智能工厂项目建设明显减缓,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同时,因化工企业的安全级别要求较高,智能工厂基础平台部分项目实施须待公司年度大检修开展,为确保安全对项目整体排程进行了优化调整;部分关键技术复杂度高,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项目论证时间做了适当调整。
(2)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加快消化吸收顺应潮流,在市场中寻机遇,科学合理安排已定项目实施周期,积极调配人员、技术等资源,谋划最佳建设方案和路径,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
2)广泛与行业领先企业和优秀专家合作,强化高端技术支持,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
3、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延期的具体原因
1)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购置因需要进行充分地调研论证选型,设备购置周期延长滞后。
2)化工中试装置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技术论证及建设方案确定滞后。
3)实验室装修工程因临时增加其它实验室建设,导致该实验室改造工程延后。
(2)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1)积极调配人员、技术资源,扩展调研方式及渠道,采用多种模式进行交流调研,加快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论证调研选型工作,推进分析检测中心建设。
2)针对所属地区固废特性,充分挖掘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以绿色、环保、节能、创效的理念,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地。
3)已明确化工中试装置为氯乙醇和二氯乙烷工业化技术研究项目试验装置,并将此工作定为重点任务,充分调配各部门人力资源,多岗位协同,联动推进装置建设工作。
4)实验室装修工程已委托设计院进行平面及施工图设计,并列为重点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正在全力推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客观情况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