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5月11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3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贷款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神木市支行两家银行申请合计总金额不超过13.40亿元项目贷款,用于公司3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限10年,借款方式为信用借款。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1568 |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 公告编号:2024-025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