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4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白晓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对相关破产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
1.1破产重整方案
监事会同意本行对相关破产重整方案出具同意的表决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对相关抵债股权行使退出选择权
监事会同意本行对相关抵债股权行使退出选择权。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抽查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