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15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小中主持。监事会监事长白晓,监事龚艳萍、兰萍、张学礼、朱忠福,董事会秘书彭敬恩、首席风险官黄建良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情况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2021-2023年年薪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赵小中、唐力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于对相关破产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
3.1破产重整方案
董事会同意本行对相关破产重整方案出具同意的表决意见。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对相关抵债股权行使退出选择权
董事会同意本行对相关抵债股权行使退出选择权。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抽查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二、议案三发表了独立意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