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长沙银行(601577)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丽君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银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要求出席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按要求组织召开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在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诚信守法、恪尽职守、审慎高效地行使职权、严守秘密、履行义务,没有从事任何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董事应当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本人在2022年开始DBA工商

管理博士项目,目前仍在读,在经济发展与企业战略管理、技术与管理创新、定量研究等方面进行了专业和新案例的学习,尝试探索新的创新实践。

本人于2022年12月加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23年3月注册成为合伙人。本人在2023年11月参加了由中注协和证监会联合举办的为期一周的专业培训。

二、2023年度个人履职情况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长沙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1项,听取报告或通报16项。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亲自出席率为100%。

本人在2023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前,均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对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为会议议事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能客观、审慎、专业地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能独立和客观地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和决策。

本人认为,长沙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议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参加并主持召开了全部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会议听取或审议通过了19项议题,其中: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材料11份;听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原湖南银保监局)有关监管会谈意见、监管通报内容以及整改方案报告或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3份;听取长沙银行理财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薪酬制度设计和执行及绩效考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5份,对材料发表意见并进行指导。经审计委员会听取或审议的议案中,分别呈报董事会和监事会提案17份,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9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核各项议题,充分客观发表意见和建议,满足了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履职要求。

2023年,本人组织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审阅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及时跟进财务报告审计进展,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讨论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审

阅了长沙银行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长沙银行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公允的反映了长沙银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审阅了长沙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督并促进长沙银行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和完善。审计委员会认为,长沙银行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长沙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并提请董事会批准,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有力的提升了长沙银行内部审计监督水平。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长沙银行组织实施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聘请工作,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长沙银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监督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提出问

题的整改方案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长沙银行关于监管部门提出问题的整改方案,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整改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整改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三)担任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共召开10次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42项,呈报董事会提案19份。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亲自出席率为100%。

(四)股东大会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出席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包括: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阅读专业财经数据平台关于长沙银行的相关信息,银行业监管动态研究报告、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报告等,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问题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董事会、股东会文件,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文件;仔细审阅外部审计师半年度、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情况

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专业的判断,对20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注本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可持续发展

规划

2023年,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碳银行发展规划》《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战略评估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战略评估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年战略暨2024-2026年发展规划》等。本人充分关注了议案中关于公司战略发展制订及实施评估等内容,本人认为长沙银行的战略评估报告客观详实,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清晰,定位准确,目标科学,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也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特征,具备可依可持的基础。2023年度,长沙银行的经营发展与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目标未发生重大偏差。

(二)关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长沙银行经过评估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长沙银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要求,所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行业排名处于领先地位。

(三)关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监管部门的监管报告

与整改计划

2023年,长沙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

2023年,长沙银行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管理层认真对待监管部门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逐一调查发生原因并提出整改计划,内部审计部门积极跟进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

(四)关注本行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针对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强化事前审核,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及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影响进行充分论证,着重关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内部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关联授信项目情况,充分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以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五)关注本行现金分红情况

长沙银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持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注本行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本行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目前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除保函、信用证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规业务外,本行不存在为第三方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常规担保业务均严格遵循监管政策和本行制度,确保依法合规、风险管控到位。

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2023年本行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长沙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成效显著。

(八)关注本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长沙银行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本人积极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九)关注本行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项目

2023年,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申请呆帐核销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批量转让方案》等涉及长沙银行资产处置项目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资产处置项目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有利于减少无效资本占用,持续改善资产质量,促进长沙银行稳健经营发展。

五、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密切关注长沙银行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独立董事:王丽君2024年4月27日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骆之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长沙银行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和专业背景

本人易骆之,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担任长沙银行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任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对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开展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

了自查报告。本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1次;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其中现场出席8次,书面传签1次),累计审议议案71项,听取报告或通报16项;组织召开并主持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10次,审议议案和听取报告共42项,将其中19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备案,并在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委员会意见9次;出席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议案和听取报告共9项,将其中3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人依托从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审议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反馈,为会议议事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客观、专业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和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三)赴长沙银行现场办公及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积极通过到行内现场办公、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途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长沙银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

管要求。一是去行内现场办公,与监管部门、全体董监高、持有长沙银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相关负责人一道,听取长沙银行公司治理专题汇报,进一步了解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取得的成绩、目前还存在的问题、长沙银行所做的工作以及下一步的计划。监管部门也对长沙银行进一步做好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二是去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听取子公司汇报,帮助子公司更好应对市场变化和未来发展。三是通过阅读长沙银行报送的月度报告,了解同业市场动态、投资者调研情况、股权变动情况以及资本市场表现等,指导重点工作开展。四是督促落实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落实董事长、董事指示批示,形成“审议-执行-监督-反馈”闭环管理,助力董事会提升决策有效性和执行力。2023年董事会下发督办43条,到期完成率100%。

(四)长沙银行配合履职情况

为保障独立董事权利,长沙银行积极配合,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会、以行长为代表的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本人沟通顺畅,关注本人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落实和反馈,从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及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长沙银行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并在长沙银行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强化事前审核,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及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影响进行充分论证,着重关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内部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关联授信项目情况,充分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审慎监督职责,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2023年,长沙银行积极履行关联交易管理义务,稳步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长沙银行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交易期限、客户资质等情况参照同业市场同类业务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长沙银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长沙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

2023年,本人认真审议长沙银行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积极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报告发表的意见,主动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年报工作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长沙银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长沙银行2023年度相关审计要求。长沙银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人无异议。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长沙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有效实施,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3年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情况

2023年,长沙银行董事会、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2021-2023年年薪实施方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系根据有权机关要求制定,符合行业监管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长沙银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2023年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2年度股息,每10股派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4.08亿元。本人在审核利润分配方

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长沙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长沙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积极督促长沙银行及股东履行承诺。本人重点关注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等。

(八)监管意见落实情况

长沙银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落实和监管问题整改,将监管文书在董事会上进行通报,压实管理层责任,董事会督促整改,要求管理层逐项汇报整改计划及进展。

(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长沙银行高度重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设立投资者专用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与回复。同时长沙银行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栏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中小股东可通过书面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向长沙银行发表意见或提出问询,长沙银行积极组织反馈与答复。

(十)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主动监督长沙银行信息披露事项,2023年长沙银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信息披露培训,筑牢信息披露基础,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内部制度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全年发布临时公告68则,信息披露文件115条,实现零差错更正。

(十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长沙银行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有效提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质效,有力促进长沙银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长沙银行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围绕董事会工作重点,继续恪尽职守、审慎独立,提高履职能力,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长沙银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易骆之2024年4月27日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颖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薪酬激励、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对2023年的履职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2年1月10日在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2年1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及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在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诚信守法、恪尽职守、审慎高效地行使职权、严守秘密、履行义务,没有从事任何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二、2023年度个人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和听取会议资料及报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出席9次,表决9次;共召开了4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4次;共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8次;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出席2次。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4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和听取议案4项,议案内容包括薪酬总额管理办法、2022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情况结果、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和2023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办法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督促长沙银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审查董事、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完善董事、高管以及综合经营管理考核的标准并提出建议,健全了高级管理层的选聘和监督机制,完善了董事、高管的薪酬政策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方案,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了保障。

(四)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和听取议题19项,议题内容包括财务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薪酬制度设计和执行及绩效考评、业务连续性管理和反洗钱等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原湖南银保监局)监管通报问题整改及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长沙银行持续

健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审计工作流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保障。

(五)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关注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审议和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年战略暨2024-2026 年发展规划》《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战略评估报告》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战略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事项。本人认为,长沙银行战略规划坚持担当建设“金融强国”地方上市银行新使命,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服务实体、深耕湖南,一个方向、三个目标、四化路径、双五工程、六大能力、八大重点以及新三步走计划的总体战略目标和规划,符合长沙银行战略发展要求。

2、关注和监督高级管理层的选聘

本人认为,长沙银行严格把关资格准入,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初审,由党委会前置审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程序规范,符合监管要求。

3、关注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资本

充足率管理计划》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24 年-2026 年)》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建立了较完善的资本管理体系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规划与预算管理得到加强,确保了资本充足率稳定。在监管部门许可的条件下,不断探索依靠自身发展,建立资本积累渠道,减少资本消耗渠道,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提高了资本补充的主动性和灵活性,进一步提升了长沙银行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4、关注风险偏好、风险战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风险偏好稳健、已逐步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高效的风险与内控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完善,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健全,并逐步建立起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5、关注重大关联交易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重大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关联交易管理规范。

6、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制

定及其执行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情况结果》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核算本行核心高管人员的年薪,核心高管人员的年薪水平与其主管工作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和绩效考核等情况挂钩,年薪水平能够体现其相对的管理水平与经营绩效。严格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查、确认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决定绩效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备案后实施。薪酬分配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了本行股东、核心高管、一般高管及员工等各方合法权益。

7、关注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为,长沙银行的利润分配兼顾公司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

8、关注洗钱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策略

审议和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一季度举报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议案。认为,长沙银行按照监管要求,防范风险案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强化信息系统,完善内部检查、审计、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反洗钱工作与推进业务发展、强化风险防范、规范金融创新相结合,问题整改到位,反洗钱水平和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9、关注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项目

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23 年四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抵债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批量转让方案》《关于对相关破产预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增持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增持祁阳村镇银行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重大对外投资决策和执行程序规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可行性研究分析准确,符合本行长期经营目标。资产处置项目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改善资产质量,促进长沙银行稳健经营发展。

10、关注数据治理有效性

听取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能力建设及数据治理整体框架的报告》等相关报告。本人认为,长沙银行根据各类风险管理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协同相关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共同执行统一的风险数据标准,逐步提升风险数据质量水平。同时逐步完善数据仓库、风险数据集市和数据管理系统,打通各业务管理模块信息间的阻隔。通过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全面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满足长沙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了长沙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

11、关注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 2023 年工作计划》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牢牢扛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服务水平、推进科技赋能、强化全流程管理等手段,全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12、关注社会责任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碳银行发展规划》等相

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在大力支持地方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经营规模、效益、质量与结构协调发展,持续为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切实把履行社会责任与自身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打造区域领先的现代生态银行。

13、关注高级管理层的执行力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高级管理层是一个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相互协作的精英团队,专业水平高,特别敬业,高级管理层建立了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长沙银行高级管理层能有效落实各项监管要求,认真督促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保障了长沙银行持续稳健发展。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和部分高管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和调研,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重点了解公司经营战略、高级管理层的选聘和监督、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业务创新、重大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特别就公司发展竞争力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较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与公司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了解,特别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问询,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

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平时自己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的有关文件,参加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线上培训,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通过学习,加深了本人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

三、2023年度履职情况自我评价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

言献策,达到了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2024年本人继续将以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张颖2024年4月27日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超愚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银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要求出席董事会、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郑超愚,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教授。1995年4月至1997年4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1997年5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自2019年1月起,担任长沙银行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长沙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一)董事会

2023年,出席长沙银行董事会9次,审议议案71项,听取通报事项16项。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本人认为,长沙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3年,召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议案9项,参加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三)股东大会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出席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20项议案,包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等重要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和投票表决情况

2023年,根据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专业的判断,对各项董事会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和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以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长沙银行的对外担保业务,除保函、信用证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规业务外,不存在为第三方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常规担保业务均严格遵循监管政策和公司制度,确保依法合规、风险管控到位,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长沙银行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四)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

高管人员年薪实施方案,系长沙银行董事会根据《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

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

认真审议长沙银行《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审计服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沙银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本人认为,长沙银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对长沙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独立意见。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持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既满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同时还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长沙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高度关注长沙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长沙银行及股东均积极履行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对长沙银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长沙银行及时完整地披露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长沙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成效显著。

(十一)监管意见落实情况

长沙银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落实和监管问题整改,将监管文书在董事会上进行通报,压实管理层责任,董事会督促整改,要求管理层逐项汇报整改计划及进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积极通过到行内现场办公、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途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长沙银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一是去行内现场办公,与监管部门、全体董监

高、持有长沙银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相关负责人一道,听取长沙银行公司治理专题汇报,进一步了解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取得的成绩、目前还存在的问题、长沙银行所做的工作以及下一步的计划。监管部门也对长沙银行进一步做好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二是去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听取子公司汇报,帮助子公司更好应对市场变化和未来发展。三是通过阅读长沙银行报送的月度报告,了解同业市场动态、投资者调研情况、股权变动情况以及资本市场表现等,指导重点工作开展。四是督促落实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落实董事长、董事指示批示,形成“审议-执行-监督-反馈”闭环管理,助力董事会提升决策有效性和执行力。2023年董事会下发督办43条,到期完成率100%。

2024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履职行为,密切关注长沙银行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和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郑超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