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2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2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2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既考虑了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审计服务的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本行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能满足本行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行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活动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基于与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行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测金额所涉交易内容为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优化而进行,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本行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本行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本行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提名龙桂元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龙桂元女士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董事的专业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