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75万元(含)且不超过12,15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13.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和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以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4%,购买的最高价格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确定的 13.5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4%,购买的最高价格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确定的 13.5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