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钮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