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8  中国外运(601598)公司公告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王秀峰先生、余志良先生和陶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王秀峰先生、余志良先生和陶武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3、同意《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泰文、孟焰、宋海清、李倩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