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25  中国外运(601598)公司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董事会分别于2025年1月16日及1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及补充会议通知并呈送议案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截至2025年1月24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票。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股票期权”)有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6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67名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行权相关的具体事宜。

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作为本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3,812,134份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作为本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李世础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