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6  中国铝业(601600)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9
其中:A股股东人数14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067,209,065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6,437,432,81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1,629,776,2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02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37.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9.5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建雄先生、蒋涛先生及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因

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史志荣先生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叶国华先生及王金琳女士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

席会议;监事候选人张文军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396,986,99699.377740,059,4150.6223386,400
H股1,466,371,09890.0205162,559,1569.9795846,000
普通股合计:7,863,358,09497.4880202,618,5712.51201,232,4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436,400,36599.9900646,0460.0100386,400
H股1,614,536,30599.116414,393,9490.8836846,000
普通股合计:8,050,936,67099.813515,039,9950.18651,232,4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435,652,66599.97831,393,7460.0217386,400
H股1,595,478,36797.946433,451,8872.0536846,000
普通股合计:8,031,131,03299.568034,845,6330.43201,232,4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437,278,07599.9976154,7360.00240
H股1,629,199,75499.9662550,5000.033826,000
普通股合计:8,066,477,82999.9913705,2360.008726,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429,180,79999.87188,252,0120.12820
H股1,620,456,00999.42979,294,2450.570326,000
普通股合计:8,049,636,80899.782517,546,2570.217526,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为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437,278,07599.9976154,7360.00240
H股1,629,199,75499.9662550,5000.033826,000
普通股合计:8,066,477,82999.9913705,2360.008726,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接续购买2024-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433,680,67599.9976154,7360.00243,597,400
H股1,624,125,86499.9411956,5000.05894,693,890
普通股合计:8,057,806,53999.98621,111,2360.01388,291,29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437,239,97599.9970192,8360.00300
H股1,626,529,11899.9417949,1360.058326,000
普通股合计:8,063,769,09399.98581,141,9720.014226,000

9.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037,622,83193.7893399,809,9806.21070
H股510,838,44731.36241,117,987,80768.6376950,000
普通股合计:6,548,461,27881.18341,517,797,78718.816695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股6,104,751,81194.9399325,369,7065.06017,311,294
H股577,674,96035.79151,036,326,94564.208515,774,349
普通股合计:6,682,426,77183.07221,361,696,65116.927823,085,64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11.01选举史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7,947,112,68598.5113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2.01选举张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7,763,011,33696.2292

(三)A股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5,139,204,9161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238,377,7951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1,059,695,36499.9854154,7360.0146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423,178,06199.99894,2360.0011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636,517,30399.9763150,5000.0237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注)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298,073,15999.9880154,7360.01200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1,289,975,88399.36438,252,0120.63570
6关于公司拟为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1,298,073,15999.9880154,7360.01200
11.01选举史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1,235,370,09595.1581
12.01选举张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176,880,37490.6528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8-10为特别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注: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关军律师、唐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