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铝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铝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29780G。法定代表人为吕哲龙;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5层、6层、7层701-708。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中铝财务公司已按照《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
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铝财务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决定中铝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管理班子负责中铝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中铝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中铝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其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中铝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中铝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
资金计划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各部门根据要求编制周、月、年资金计划,由计划财务部汇总平衡,在中铝财务公司例会上审定通过后执行。资金使用首先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其次是计划内资金需求,最后才是计划外资金需求。中铝财务公司每月、年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以不断完善和改进。
存放同业方面,中铝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在保障结算支付及其他资金运用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中铝财务公司建立了存放同业定期日询价机制,公司以价格优先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中
铝财务公司严格审批流程,相关部门在资金调拨单上签字确认,中铝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批准。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认真核对确认,确保资金安全。
成员单位存款方面,中铝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同业拆借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拆借业务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具体操作,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计划,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清算,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负责风险审查,审计稽核部负责后台稽核监督,业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对AA级以下同业客户拆出业务进行审查,总经理负责最后审批,有效防范资金拆借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中铝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中铝财务公司制订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同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贷款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业务操作规程》《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承兑业务操作规程》《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保障了信贷业务的规范运行。
中铝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量+利率风险定价”的信贷业务体系。将客户信用等级、授信管理和利率风险定价相结合,信用评级是授信审批、利率风险定价工作开展的前提,也是对成员企业客户类别划分的重要依据。利率风险定价是对信贷政策的具体落实,是
信用评级结果的基本运用。通过科学、合理的测评成员企业信用风险程度来测算其综合授信量,确定利率。保证利率管理、授信管理与信用评级相一致,兼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管理要求。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中铝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47.98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61.85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383.74亿元。2024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990.33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21,649.9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237.43万元(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中铝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铝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具体如下:
1.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中铝财务公司实际:资本充足率为19.36%,符合规定。
2.规定: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中铝财务公司实际:流动性比例为40.05%,符合规定。
3.规定: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中铝财务公司实际: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67.08%,符合规定。
4.规定: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中铝财务公司实际: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0.00%,符合规定。
5.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中铝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69%,符合规定。
6.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中铝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的比例为
10.34%,符合规定。
7.规定: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中铝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22.85%,符合规定。
8.规定: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中铝财务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的比例为
0.00%,符合规定。
9.规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中铝财务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45.61%,符合规定。
10.规定: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中铝财务公司实际: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08%,符合规定。
(四)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61.22亿元,在中铝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39亿元。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铝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未发现截至2024年6月30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中铝财务公司自成立至今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