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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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5月2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3人。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本公司报请核准章程过程中,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章程修订案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改。修订后的章程自监管机构核准后生效。
具体修改内容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待本公司股东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