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签署《关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安徽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实控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安徽军工集团转发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3〕152号),同意安徽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安徽军工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安徽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安徽军工集团100%股权,安徽军工集团直接持有长城军工426,501,559股(占长城军工总股本的58.89%),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控股股东为安徽军工集团。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兵器装备集团将直接持有安徽军工集团51%的股权,安徽军工集团直接持有长城军工426,501,559股(占长城军工总股本的
58.89%),并通过安徽军工集团间接控制长城军工58.89%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兵器装备集团,控股股东仍为安徽军工集团。
二、行业主管部门批复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国防科工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管理工作。
2023年3月,公司收到安徽军工集团通知,国防科工局已出具关于安徽军工集团重组涉及军工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安徽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安徽军工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兵器装备集团。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本次收购尚需通过必要的反垄断审查及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