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30  长城军工(6016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3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61,676,3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74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涂荣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周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涂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59,502,25999.5290
1.02关于选举高申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59,576,28599.5451
1.03关于选举周鸿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59,477,59299.5237
1.04关于选举李昌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59,469,20699.5219
1.05关于选举张兆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59,465,65099.5211
1.06关于选举蔡芸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59,466,30399.5213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李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59,471,79799.5224
2.02关于选举郭志远先生为第五届董459,462,98699.5205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黄正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59,461,11799.5201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邵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59,463,40499.5206
3.02关于选举李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59,455,77299.5190
3.03关于选举李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59,451,78199.5181
3.04关于选举杜文聪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59,465,50399.52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涂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3,000,70093.8191
1.02关于选举高申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3,074,72694.0296
1.03关于选举周鸿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976,03393.7490
1.04关于选举李昌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967,64793.7252
1.05关于选举张兆32,964,09193.7151
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蔡芸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964,74493.7169
2.01关于选举李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2,970,23893.7325
2.02关于选举郭志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2,961,42793.7075
2.03关于选举黄正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2,959,55893.7022
3.01关于选举邵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2,961,84593.7087
3.02关于选举李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2,954,21393.6870
3.03关于选举李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2,950,22293.6756
3.04关于选举杜文聪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2,963,94493.714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2、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王鹏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