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22  长城军工(601606)公司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7,301,3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2.528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涂荣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张兆忠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6,470,34297.7721662,7001.7766168,3000.451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6,470,34297.7721662,7001.7766168,3000.451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单元森、王思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报备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