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债务人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门嘉洋”)破产重整案的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 投资人广东新盛洋工贸有限公司已按重整计划约定全额支付重整投 资款8,800 万元,管理人正根据重整计划核算各债权人分配款项,重 整计划执行工作正在推进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 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研院”)为债务人的共同连带责任 担保人。
涉案的金额:涉及金额138,103,170.26 元(含本金、利息、 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依据终审判决、 债务人实际偿债能力及反担保措施,于2024 年、2025 年累计确认营 业外支出68,616,428.83 元。本次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投资
人已按约定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不影响前期会计处理。但因公司全 资子公司矿研院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且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仍存 在股权过户、行政手续办理等不确定性因素,最终影响以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为准。
一、担保涉诉基本情况
2016 年8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矿研院为江门嘉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的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后因江门嘉洋未能按期偿还 贷款,相关银行提起诉讼,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矿 研院需对江门嘉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3 年12 月20 日、2024 年8 月24 日、2025 年1 月7 日、2025 年1 月24 日、2025 年9 月1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涉诉进展情况
江门嘉洋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指定广 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近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江门嘉洋破产重整案的重整计划已 获法院裁定批准。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广东新盛洋工贸有限公 司出资8,800 万元用于清偿江门嘉洋的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 整投资人已按重整计划约定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8,800 万元,管理人 正根据重整计划对各债权人应获分配的款项进行核算。由矿研院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将在对应担保财产清算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受 偿,其余未受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重整计划现已进入执 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矿研院仍可 能就债权人未获清偿的部分债权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二审终审判决确定的连带责任范围和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 院裁定无异议债权情况,矿研院、江门嘉洋法定代表人刘继才及其配 偶谭惠萍需承担的涉案债务总额为138,103,170.26 元(含本金、利 息、诉讼费)。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已出资8,800 万元用于清 偿江门嘉洋的债务。在该出资额度内,由矿研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债权将按以下顺序及方式获得清偿:(1)该债权在对应担保财产清 算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对应担保财产的清算评估价值为 70,134,996.00 元;(2)该债权超过担保物价值的部分依法转为普 通债权,与其余普通债权一同参与剩余偿债资金的分配。根据重整计 划测算,基于重整投资人已实际出资8,800 万元及重整计划设定的清 偿方案,在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的情况下,普通债权(超出每户5 万元的部分)的综合清偿率约为6.55%。
针对此次公司对外涉诉事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谨慎 性原则,结合债务人实际偿债能力及反担保措施,已在2024 年度、 2025 年度累计确认营业外支出68,616,428.83 元。本次法院裁定批 准重整计划不影响公司前期已作出的会计处理。
(二)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债权人要求立即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 知。根据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 粤07 民初228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5) 粤民终997 号),江门嘉洋法定代表人刘继才及其配偶谭惠萍、矿研 院为此次涉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鉴于重整计划尚在执行阶段, 仍存在股权过户、行政手续办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执 行进展,并根据实际结果确认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持续盈 利能力。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江门嘉洋破产重整程序的后续进展,并 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担保责任的履行情况,确认对公司损 益的实际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