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中信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金余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 值增值。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存放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闲 置自有资金、借贷资金或其他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普通股(A 股)240,134,14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5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828,462,797.6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484,371.91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 年7 月2 日出具《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4ZZAA5B0470)。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6 年8 月13 日、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调减“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4,300.00 万元;将“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变更为“高端耐磨材料基地项目”。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4,505.97 万 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8,057.32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 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 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 织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 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 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 保护股东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含)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议程序
2026 年9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 金管理产品,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含)内有效,在上 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含)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办 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 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上报公司经营管理 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 的收益,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 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并拟将剩余闲置 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 资金余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龙飞 陈 强
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