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9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5.30元/股),已触发“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28日至2029年7月27日,债券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号文)同意,公司1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铜转债”自2024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9年7月27日,“金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75元/股调整为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目前,“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63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9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5.3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6.63元/股),则本次“金铜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金铜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