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如遇特殊情况,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召开临时董事会可不受董事会召开5日前通知时限的限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间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二、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占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弃权票数0票,占表决票数的0%。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决定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1月18日),如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向下修转股价格。此期间后如果再次触发,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分析和研讨后再行决策。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88)。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