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实施权益分派时“核建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权益分派时“核建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2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113024 | 核建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7/24 |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0.087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二)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
月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核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
2024年
月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
2024年
月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核建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核建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
月
日(含2024年
月
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
021-31858860传真:
021-31858900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