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范福平委托董事王伟潮出席并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姚辉委托独立董事马朝松出席并投票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制定<负债管理办法(A版)>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