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7  中国核建(6016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611证券简称:中国核建公告编号:2025-02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3.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611中国核建2025/4/2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6.76%股份的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2关于2025年预算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4关于债券注册及发行安排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5.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1)人
5.01董事候选人:陈学营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3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2关于2025年预算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4关于债券注册及发行安排的议案

序号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5.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01董事候选人:陈学营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