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