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25  明阳智能(601615)公司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271,594,206元变更为2,271,496,70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271,594,206股变更为2,271,496,70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2025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