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2026 年8 月19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4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MYSE Korea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明阳”)与UNISON Co., Ltd.(以下简称“UNISON”)和POSCO E&C Co., Ltd.(以下简称“POSCO E&C”) 就韩国Gochang 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拟签署《三方协议》,根 据协议内容,鉴于UNISON 与POSCO E&C 已组成一个非法人联合体,共同承建本 次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韩国明阳作为总包方UNISON 的分包商, 另行签署《分包协议》,约定由韩国明阳承担本次项目风机机组、中央监控系统 供货、机组组装技术指导、现场设备调试等核心工作。
根据POSCO E&C 统一履约风控准入要求,韩国明阳拟为UNISON 开立总额 32,764,710,000 韩元的见索即付履约备用信用证,折合人民币约为15,607.45 万元(以董事会通知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POSCO E&C 为本次履约
备用信用证唯一受益人。本次担保项下全部赔付责任,仅限定因韩国明阳自身在 《分包协议》项下设备供货、技术服务违约产生的相关债务,不包括UNISON 在 自身工作范围对应的履约风险,韩国明阳有权就任何应由UNISON 承担的付款向 UNISON 追偿。
本次担保由本次项目业主的大股东D&I Corporation Co., Ltd.(以下简称 “D&I”)向韩国明阳提供反担保,即(1)若UNISON 未履行或因任何原因无法履 行担保债务时,则担保人D&I 保证承担韩国明阳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罚金及其他赔偿;(2)担保人D&I 同意并承诺向韩国明阳提供本次项目的 项目公司股份/股权的第二顺位质押。此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7)。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