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广电电气(601616)公司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2024年5月24日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议案取消无异议。关于审计机构聘任事宜后续另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