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5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文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议案取消无异议。关于审计机构聘任事宜后续另行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