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6证券简称:广电电气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2%暨回购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年7月30日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 预计回购金额 | 1亿元~2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780.85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6,617.73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62元/股~3.8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
亿元(含)且不超过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
4.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增加1%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80.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9%,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97%,购买的最高价为
3.85元/股,最低价为
3.6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617.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