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有关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解释16号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A股简称:中国中冶 | A股代码:601618 | 公告编号:临2023-024 |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16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根据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16号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解释16号规定,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主要影响的期初合并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3年1月1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60,115 | 8,437 | 6,268,552 |
未分配利润 | 45,102,415 | 7,927 | 45,110,342 |
少数股东权益 | 40,800,791 | 510 | 40,801,301 |
报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调整数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1月1日/2022年度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56,805 | 4,279 | 6,061,084 |
未分配利润 | 37,954,521 | 4,097 | 37,958,618 |
少数股东权益 | 43,892,782 | 182 | 43,892,964 |
所得税费用 | 2,464,644 | (4,158) | 2,460,486 |
少数股东损益 | 2,655,115 | 328 | 2,655,443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