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嘉泽新能(601619)公司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宗文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米文莉女士已于2023年12月29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米文莉女士补充至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时,为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杨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柳向阳先生补充至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后的成员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4人组成,委员:米文莉、陈波、张文亮、柳向阳,米文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4人组成,委员:柳向阳、米文莉、陈波、赵继伟,柳向阳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4人组成,委员:张文亮、米文莉、陈波、杨宁,张文亮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