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8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桂林市资源县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县泽华”);公司控制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属商河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河国润”);主要投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石家庄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夕日新能”)、宣城中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嵘新能”)、荆州丰博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丰博泽”)。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为资源县泽华向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3,229.9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为商河国润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751.21万元。
3、公司为商河国润、夕日新能、中嵘新能、荆州丰博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宁夏分行”)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3,897.60万元、
282.40万元、442.90万元、498.2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4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58,751.21万元、219万元、295万元、379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降低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公司于近日为上述公司分别向三峡租赁、交银金租、交行宁夏分行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三峡租赁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为资源县泽华向三峡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3,229.9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与交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商河国润向交银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751.21万元。
3、公司与交行宁夏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商河国润、夕日新能、中嵘新能、荆州丰博泽向交行宁夏分行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3,897.60万元、282.40万元、442.90万元、498.2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4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58,751.21万元、219万元、295万元、379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2023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和《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资源县泽华
1、资源县泽华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桂林市资源县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9MA5QA92X1E |
住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大埠街99号鼎丰城3层3-2室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1年2月5日 |
法定代表人 | 韩晓东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名称 | 北京嘉泽巽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5% |
2、资源县泽华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2,071.70 | 2,451.12 |
净资产(万元) | 771.66 | 771.72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0 |
净利润(万元) | 0.07 | 0.06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资源县泽华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二)商河国润
1、商河国润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商河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26MA3EQR5N0T |
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菜园孙村国瑞风电场 |
注册资本 | 18,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31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配件的设计、销售及其售后服务;生物质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工程造价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名称 | 宁波清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商河国润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86,201.72 | 88,581.32 |
净资产(万元) | 22,831.01 | 28,507.26 |
营业收入(万元) | 13,695.52 | 10,402.15 |
净利润(万元) | 5,465.71 | 5,524.79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商河国润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夕日新能
1、夕日新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石家庄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8MA7KFPME25 |
住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D区商业办公楼1006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2年3月7日 |
法定代表人 | 杨广智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供电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热力供应;太阳能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充电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名称 | 宁晋县嘉恒云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夕日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303.75 | 324.14 |
净资产(万元) | 8.32 | 27.40 |
营业收入(万元) | 12.15 | 31.87 |
净利润(万元) | 8.29 | 18.81 |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夕日新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四)中嵘新能
1、中嵘新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宣城中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1MA8PKHUT86 |
住所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茶业总公司跑马岗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2年10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兰川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物清洁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电线、电缆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水力发电;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控股股东名称 | 泗洪县嘉恒中嵘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中嵘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0.00 | 229.00 |
净资产(万元) | 0.00 | 100.00 |
营业收入(万元) | 0.00 | 0.00 |
净利润(万元) | 0.00 | 0.00 |
注:2022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3、中嵘新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五)荆州丰博泽
1、荆州丰博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荆州丰博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024MAC6TAXN8E |
住所 |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熊河镇楚江大道东侧2栋101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3年2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杨洁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市场营销策划,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控股股东名称 | 黄冈嘉恒铭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2、荆州丰博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 | 557.64 |
净资产(万元) | -- | 127.22 |
营业收入(万元) | -- | 34.72 |
净利润(万元) | -- | 27.22 |
注: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荆州丰博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三峡租赁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公司就为资源县泽华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三峡租赁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止。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自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未付租金、未到期租赁成本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租赁利息、违约金、风险缓释金、提前终止损失金、提前还款补偿金、咨询服务费、手续费、名义价款、资金占用费、租赁物使用费、税费、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权利的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金钱支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且债务人所欠债权人的债务应包括其过去、现有和将来所欠债权人的所有实际的及或有的债务;
2、债权人实现主合同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债权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执行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政府规费、律师费、差旅费、取回或处置租赁物所需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
债务人承担费用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3、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所占用、取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与交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就为商河国润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交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保证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三)公司与交行宁夏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就为商河国润、夕日新能、中嵘新能、荆州丰博泽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交行宁夏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其中,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商河国润的融资增加了由其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降低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或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相关下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
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用于其新能源项目建设(包括置换同用途债务性资金),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1,234,756.55万元,占公司2023年6月末净资产的167.53%,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