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4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0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039 | 嘉泽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5/30 | 2024/5/31 |
●调整前转股价格:3.2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1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31日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规定,“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3.28元/股调整为3.1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4号文同意,公司1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泽转债”,债券代码“113039”。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
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于2024年5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嘉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三、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P1=P0-D”的调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P0为3.28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11元/股;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17元/股,计算过程:
P1=3.28-0.11=3.17元/股。
(三)“嘉泽转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1日起生效。自2024年5月31日起“嘉泽转债”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