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嘉泽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100MW/2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下属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39,429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
(二)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