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5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主要投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潜江博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博峰”)。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潜江博峰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38.2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37.73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被担保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于近日为公司主要投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潜江博峰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38.2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37.73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潜江博峰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潜江博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5MABRRE533M |
住所
住所 | 潜江市周矶街道办事处荆桥村一组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2年6月22日 |
法定代表人 | 杨洁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市场营销策划;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控股股东名称 | 黄冈嘉恒铭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二)潜江博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1,466.74 | 1,435.81 |
净资产(万元) | 170.24 | 244.24 |
营业收入(万元) | 133.27 | 148.89 |
净利润(万元) | 70.36 | 71 |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潜江博峰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为潜江博峰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北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依主合同之约定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加速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宣布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的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由项目公司电费收费权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相关下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用于其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1,265,551.61万元,占公司2024年9月末净资产的187.82%,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