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晖女士、阮琦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刘晖、阮琦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刘晖女士、阮琦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上述任职均自2024年5月17日起生效。自同日起,刘晖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阮琦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述董事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