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指定刘晖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