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阮琦,非执行董事王军辉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洁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核通过该项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