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9  长城汽车(601633)公司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13.82元/股调整为13.5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8日及2023年6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的价格由13.82元/股调整为13.52元/股。独立董事

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背景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分配现金红利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3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A股利润分配已于2023年7月13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票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13.82元/股调整为

13.52元/股。

三、本次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进行调整,符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受让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调整,符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价格调整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