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及额度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及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