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123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 “本集团”)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本集团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本集团财务稳健性,本集团拟开展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 交易品种及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 交易金额、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交易金额: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未来十二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集团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本集团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本集团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本集团财务稳健性,本集团拟开展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本集团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日常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聚焦主业,以“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本集团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交易金额、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未来十二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到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
本集团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具有合法外汇业务交易资格的各类机构。
本集团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境外子公司属地经营,为满足管理自身外汇风险、遵守所在国家或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境外子公司有必要与境外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
(五)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3年。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情况
2024年9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本集团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本集团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本集团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集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集团2024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锁定利率及汇率风险为目的,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境外业务实施期间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且公司已制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范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风险。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