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时间关系,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是基于对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虑,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